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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枣庄市文联部门决算

时间:2019-04-27    作者: wenlian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 主要职能

枣庄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责任,对直属各文艺家协会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发挥联络、组织、服务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学艺术工作的职能。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上,市文联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市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市文联本级

 

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 281.3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37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280.19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经营收入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1.18万元,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5.9 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  297.3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包括:一般教育支出2.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4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96.1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0.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296.15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理论、技术培训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3.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

3、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19 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0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理论、技术培训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3.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

3、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6.1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 206.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4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文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万元。

2017年度,市文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年减少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7.44 万元,比2016年减少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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