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艺事业发展中心为枣庄市文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市文联文艺队伍力量,加强文艺人才主阵地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市直事业单位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有相关文化艺术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职位、职称尚未作出处理的;
3. 受党政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申报计划
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核定岗位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事业编制人员队伍结构,制定选调公告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批,向市委编办申请用编。
(二)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9月上旬,向市直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启动报名推荐工作。
1.推荐报名。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材料(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市文联办公室(邮箱:zzwlbgs@163.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7日。
2.资格审查。推荐报名结束后,市文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计划取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总分低于合格分数取消录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考察由市文联统一组织实施。结合面试成绩和岗位需要,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市文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两历”和身份等信息涂改、不实或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确定考察对象后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并将有关材料放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调动
1.公示。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在市文联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
按照《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调动。
3.聘岗。按拟选调职位办理岗位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文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为秦志东,副组长为崔清平、叶建军,成员由甘真、满慧、秦志强、马晓萌同志组成,统筹负责本次选调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通知下发、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具体工作,市文艺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做好有关考务组织工作。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市文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人:马晓萌
联系方式:3324171 市生态环保局607室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