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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艺界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组成方案

时间:2019-04-27    作者: wenlian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组成方案

 

一、基本原则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第四次文代会”)代表、委员,应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思想进步,顾全大局,并在各自艺术领域有一定创作成就和影响的文学艺术家和在文学艺术工作中具有较大贡献和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代表一般应是全市文学艺术家协会会员、各团体会员负责人或工作者。

1、代表、委员组成

参照省文联第八次文代会的做法,结合我市文艺界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市第四次文代会代表、委员应从各区(市)委宣传部、文联,大企业文联,市直宣传、文教、群团系统,文联直属16个文艺家协会的负责同志和具有较高创作成就和影响的文学艺术家和文学艺术工作者选举产生。

2、代表、委员人数及分配办法

市第四次文代会代表拟定为206名,委员拟定为60名(分配明细见附件)。

3、有关要求

市第四次文代会代表年龄不超过58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年龄不受限制);文联四届委员会新提名委员年龄应不超过55岁(三届委员会委员继续提名推荐为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年龄应不超过58岁)。

二、分配原则

1、代表原则上按会员比例数和协会在全国及全省的位置进行分配。老中青结合,兼顾地区和艺术门类,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2、委员原则上按区(市)文联、企业文联、协会的队伍状况进行分配;

3、对有突出贡献文艺团体和艺术成就显著的文学艺术家相对集中的区(市)、协会适当增加名额;

4、对创作成绩突出的知名艺术家和具有较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予以适度倾斜;

5、女代表、少数民族、中青年代表(45岁以下)应占有一定比例。妇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0%,中青年文学艺术家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6、各文艺家协会、区(市)、企业文联及市直有关单位代表名额分配互不交叉。

三、代表、委员人选产生办法

1、各区(市)代表、委员人选在各区(市)党委、宣传部领导下,由文联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通过民主推举产生;

2、协会代表、委员人选面向全市推选,代表数额60%应安排在基层,其人选由协会理事会民主推举产生;

3、三大企业文联代表、委员人选,在各企业党委领导下由文联通过民主推举产生;

4、市直代表、委员人选由市文联与市直有关方面协商,通过一定的形式民主推举产生;

5、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代表,如果因调出本地、病故、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其代表名额由新产生的代表递补。

四、实施步骤

1329召开全市第四次文代会筹备工作会议,集中研究部署有关筹备事项;

248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代表、委员分配数额和条件,经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或主管部门同意,将代表和委员人选名单、代表和委员人选登记表报市文联党组;

3、市第四次文代会召开之前,代表人选经大会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后,确认为大会正式代表。

4、市第四次文代会召开之际,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经第四届文代会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附件一:枣庄市第四次文代会代表、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枣庄市文艺界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三:枣庄市文艺界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人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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