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决议
时间:2019-04-28
作者:
wenlian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决议(2013年4月20日)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文联领导的关怀指导下,于二0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在新城举行。市委陈伟书记在讲话中,对我市文学艺术工作多年来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我市的文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全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寄予了殷切的希望。全体代表应该在各自的艺术实践中继续学习贯彻。大会讨论并通过了王延亮同志作的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和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团。
大会号召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实施“文化强市”的决策部署,为建设富庶、宜居、文化、活力、安康的“幸福新枣庄”贡献力量。
大会要求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三贴近”原则,加强学习,广泛交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突出鲁南特色的优秀作品和产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创枣庄市文艺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